燕大党字〔2014〕26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央关于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的要求,为切实提高我校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和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务虚会是学校领导班子拓宽视野、注重谋划,树立全局性、系统性、前瞻性、科学性战略思维的重要平台,是学校党委研究我校发展战略或重要工作任务,从政治、思想、理论、对策等方面进行讨论,达成共识、确立原则、创新理论、制定计划、提出目标的会议。
第三条 通过召开务虚会,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及驾驭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能力,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统一认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实行党政协同运作,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向前发展。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集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高等教育及相关行业的重要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学校工作实际,讨论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思路措施。
第五条 联系国内外形势,从发展和变化的角度,研究与把握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与走势,深入思考和分析研究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动态、新情况和新问题。
第六条 围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究学校工作,探讨交流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思路及对策,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系统性、针对性。
第三章 会议组织
第七条 务虚会参加人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人组成。根据会议研讨内容需要,有关职能处室、学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相关研究机构和学术理论界有关人员参加。
第八条 务虚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会前确定事关学校重大发展的2-3个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研究、充分准备,对比较复杂和涉及面较大的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意向性意见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第九条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征集议题,根据议题编发参考资料,并做好会务工作。
第十条 务虚会原则上每年暑期召开一次,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可延迟或提前召开。
第四章 会议落实
第十一条 会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决议或意见。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通过务虚会达到相互交流、相互沟通、增加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会议结束后要根据会议纪要、决议或意见,及时传达并落实会议精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