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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5-12-14     

 

燕大党字〔201532

 

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在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运用,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领导班子的根本工作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法宝。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建设的若干意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好党内政治生活“四大法宝”,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指党政领导班子,下同)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实际,就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是坚持从严治党,强化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团结统一,确保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得到迅速有效贯彻执行的重大举措;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重要保证;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集中集体智慧,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执政能力,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实现特色鲜明、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的迫切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以解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认识、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严格执行,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政治自觉明显增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坚决做到党员干部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决策机制日益完善。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入调研论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酝酿讨论,切实加强对决策事项的评估和咨询,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党内民主更加充分。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促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信任、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二、把握重点要求  

(一)严格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  

1、学校修订出台《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会议组织、议题确定、议事程序、落实督办、会议纪律等进行明确规定。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决策程序,坚决执行集体决定,努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明确不能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  

(1)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紧急情况除外)。  

(2)未经充分沟通酝酿的事项。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未经过包括学术委员会在内的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的。  

(4)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未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或者师生反对意见较多的。  

(5)按照分工可由班子成员决定的事项,校长办公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会议、专题会议可以研究决定的事项,基层党委能够自行决定的事项。  

(6)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和相关材料,未在会前送达出席人员的(干部任免、巡视等保密性强、敏感度高的事项除外)。  

(7)拟提请复议、会前未取得半数以上常委同意的事项。  

(8)其他不能提交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1、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既依靠集体智慧作出正确决策,又充分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作用,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对于集体研究作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坚决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推诿扯皮,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科学合理确定班子成员分工,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资金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班子成员要严格管理分管单位,定期主持召开分管单位工作例会,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部署相关工作,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激发中层干部工作投入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要任务亲自抓、具体抓,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批(核)分管单位较大额度业务经费支出;要勇于承担责任,分管工作出现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及时处置,并向主要领导汇报和与相关领导沟通,事后上交总结分析报告。  

2、正确处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班子内部各成员不论任何职务,彼此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带头实行正确集中,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既要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又要集中正确意见,及时作出决策。其他班子成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集体领导和监督;对全局工作和中心任务要积极调查研究、主动出谋划策、自觉维护集体决策,善于创造性地执行和落实好集体决策部署和分管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互相协调、积极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3、探索实行领导集体决策事项和干部个人决定事项公开制度。逐步推行领导集体决策事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制度,除有保密要求、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通过燕山大学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个人决定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认真作出回应。  

(三)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1、始终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各项规定办事,健全完善常态会制度化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内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进领导班子的团结。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紧紧围绕干部党性修养、思想作风、重点难点工作等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坦诚相见,敢于揭短亮丑,不拍红脸出汗。  

2、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班子成员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每年至少进行1次严肃认真的谈心谈话。要坚持“五必谈”,即凡是干部调动离任、提拔重用、退休、降免职以及受到重大奖励和处分时必谈;干部有反映时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出现不团结、不协调苗头时必谈;干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变故、困难挫折时必谈;干部本人提出约谈要求时必谈。落实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对涉及学校全局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突发状况,班子成员要及时沟通,协调工作步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出差、出访或休假时,要事先报告党委书记和校长,并告知党校办,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返校后要报告情况。健全落实领导干部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班子成员对超出分管职责范围的事项和个人分工领域中的重大工作、重要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上级业务对口部门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党组织如实报告,并接受抽查核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带头以身作则。要把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干部任前谈话、任职培训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民主集中制教育。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理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带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始终将学校事业和师生利益放到首位;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反腐倡廉,严格要求自己、亲属及工作人员。  

2、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燕山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带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师生,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其中,根据学校党委授权,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1-2个学院,主要是深入联系学院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党委或主要领导报告,原则上不决策、不签字(联系学院又是分管学院的除外)。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学校党委每年年底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为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按规则程序进行重大决策、执行决策事项等,自查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时,要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同时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以保证民主集中制的顺利执行。按照上级要求,要将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记入干部作风纪实档案,作为领导班子配备、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各基层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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