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大党字〔2015〕34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23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发扬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和改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一)背景意义。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党在高校直接联系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对于保证党对高等教育坚强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持党的先进性、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以及学校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我校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突出;组织生活过少、质量不高;部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基层党务工作力量薄弱,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勇于探索,善于创新,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标,以完善基层党组织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内生活为抓手,切实把学校中心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项工作中,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目标任务。一是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设置合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基层党委(党总支)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二是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显著,基层组织的服务队伍本领过硬、服务阵地功能实用、服务载体形式多样、服务机制健全完善;三是党内生活健康和谐,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章学习日、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四是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员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五是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学校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二、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提出的目标任务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的议事决策功能,凡属党内的重要事项必须由党委会(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机制体制。
(五)完善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政沟通协调、决策和监督机制,明确议事决策的范围、原则、程序等,凡属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由党政负责人在充分沟通酝酿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有效形成党政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六)改进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党支部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本着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支部发挥作用,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积极探索新时期党支部设置的有效方式。注重选拔党性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勤政廉洁、联系群众、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支部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本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健康成长、刻苦学习、团结进步的核心。
(七)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委(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的思想观念,切实履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职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积极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确定工作任务、重点和措施;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机制;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双述双评”,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八)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积极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新途径,建立健全党代表工作制度,保证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发挥作用。推进党务公开,按照学校党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对党内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和规定时间予以公开,对经审核不能公开的,要做好回复解释工作,不断增加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三、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
(九)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对于密切党群关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使服务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效能、拓展服务阵地、健全服务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继续巩固和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和成果,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强化角色意识、使命意识和宗旨意识,使党员自觉把服务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注重把集中学习教育与日常管理教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教学、科研、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坚持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
(十一)明确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把加强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师生员工的政治追求、发展成长、情感交流、生活帮助等需求纳入党组织工作范畴,把人文关怀贯穿在服务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亲和力与归属感。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资源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
(十二)创新服务载体,拓展服务阵地。坚持立足实际、尽力而为,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服务。开展基层党建“特色阵地”立项工作,鼓励基层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服务载体、丰富服务形式、充实服务内容;推进“四联四促”,即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促团结,老教师联系青年教师促发展,教师联系学生促进步,党员联系群众促和谐;鼓励党政群团和教辅等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划定党员责任区,亮出党员身份和服务承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教职工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岗位、参加社区公益活动,鼓励学生党员志愿者通过社会实践开展各类公益活动,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党组织、党员服务网络。
(十三)建设服务队伍,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引导他们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增强履职能力;严格大学生党员发展和管理,加大在优秀中青年教职工中的发展党员力度,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扎扎实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服务作用,深入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学建活动。将服务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述评体系,突出对党组织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的述评,努力把各项创建要求转化为师生最关心、可感知、好评价的指标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生活
(十四)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召开“三会”要明确会议主题、灵活会议形式、注重会议效果、做好会议记录;上党课要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十五)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全校各中层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坚持谈心交心、沟通交流,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坚持充分发扬民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不怕红脸出汗;突出问题导向,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的主要问题,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重点问题先行改,热点问题及时改、难点问题重点改。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过好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
(十六)严格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小组)学期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心内容;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同志存在的缺点和错误,要从负责、团结的愿望出发开展批评,反对抓住问题不放、无限上纲;坚持落实整改,做好思想工作,根据会上提出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会上触动较大的党员,会后要做好思想工作,使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同志的批评意见,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十七)严格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通过评议,检查和评价党员的思想政治、加强学习、遵纪守法、岗位工作、服务群众、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引导党员对标先进、找准问题、改进不足。一般按照学习动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民主评议结果要作为党内表彰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
(十八)组织开展好“党章学习日”和“党员活动日”。根据省委要求,每年7月1日建党纪念日确定为“党章学习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进行集中专题学习,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党章、对照党章,以党章为镜,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坚持群众路线、锻造优良作风;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党员活动日”,围绕议政议事、推进工作、组织生活、学习教育和为民服务等内容选择活动主题,确定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力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九)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尚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毕业学生党员进行梳理排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查清党员流动去向,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完善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健全党员管理台账。严格党员培养和发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了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行为表现,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心谈话、提醒帮助。对不能正常履行责任义务的党员要及时做出组织处理。
五、组织保障
(二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全校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责任,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学院、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具体抓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情况汇报分析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果作为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奖惩与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选先优的重要条件。定期召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例会和经验交流与研讨例会,及时总结新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
(二十一)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把政治素质高、党性原则强、热爱党务工作、业务能力过硬的同志选配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注重从学科带头人、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有计划地选拔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锻炼;加强兼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基层党委(党总支)可在学校机构设置和编制范围内设置办公机构,设立党务秘书。坚持以人为本,将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像关心教学科研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成长,建立和完善党务工作者的激励机制,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注重从优秀党务工作者中选拔后备干部,加大对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创造有利于党务工作者成长成才的条件和环境。
(二十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的划拨、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学校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经费额度要随着学校经济状况的变化适度调整,各单位也要在本级预算中安排经费予以保障,提升经费使用效能;设立党建活动和党建研究专项基金,对基层党组织特色党建活动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提供经费支持。党员交纳的党费,除按规定上缴市委组织部外,绝大部分要按比例返还给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加强对党校、专题教育活动网站、党建信息系统等设施的建设和投入,不断改善党建工作条件。
(二十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研究。依托学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组织专家学者和党务政工干部,围绕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把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大课题作为党建研究会课题项目,纳入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规划之中,为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