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校党委保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校党委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密委员会)是校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全校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组织,在上级保密委员会及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保密委员会的组成由校党委决定,实行部门和单位委员制。
(二)保密委员会由委员15至20人组成。保密委员会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一名兼任;副主任一人,由分管保密工作的学校领导兼任。
(三)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一人负责日常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保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党委办公室。
(四)规模较大、密项较多的校属单位,应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3至5人组成。
(五)全校各单位涉密部位及事项的保密工作,由其部位或事项的主要管理者或承担者兼任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二条 保密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上级保密委员会和校党委领导下,统一领导和管理全校的保密工作。
(二)研究、指导、协调、审批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和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对学校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对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规章制度,组织审定学校保密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指导和协调全校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涉密人员保密工作的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保密法制观念。
(五)组织、开展、推广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提高学校保密技术保障能力;定期检查学校保密工作的开展情况。
(六)负责查处学校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进行保密责任追究和保密工作奖惩。
(八)完成上级保密委员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各项保密工作任务;向上级保密领导委员会和校党委报告学校保密工作情况。
第三条 保密委员会正、副主任职责
(一)组织完成保密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召集、主持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议定学校重大保密工作事项。
(三)领导处理学校保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督促、检查学校重要保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主任不在时,副主任代理主任工作。
第四条 保密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职权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制定归口管理业务范围的保密制度并监督执行,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任务,保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任务、规定及决议的贯彻执行。
(二)随时掌握所属方面的保密情况,对业务归口部门进行保密监督,督促有关单位查处失泄密事件,对已泄露的国家秘密或存在失泄密隐患要及时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三)参加和监督保密委员会的工作,参加保密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学校保密工作事项。
(四)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保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在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二)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保密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方案等,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校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
(四)依据国家保密法规及保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修订和完善校内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学校涉密事项的定密、变更和解密工作;做好涉密办公设备、涉密载体、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活动的管理工作。
(六)定期对学校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牵头查处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和泄密、窃密事件,并提出保密责任追究建议。
(七)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或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保密委员会报告工作。
(八)按照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校保密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布置安排有关工作。
(九)负责保密委员会的印章管理工作。
(十)完成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秘书职责
(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机要秘书,同时是校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其开展工作。
(二)负责做好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内部建设,协助领导做好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和管理工作。
(四)协助领导做好学校保密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确保国家机密安全。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保密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保密委员会会议由保密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学期初召开一次。
(二)出席保密委员会会议的人员由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办公室主任组成。根据议题内容,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三)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四)保密委员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总结、分析全校保密工作;检查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失泄密情况;安排部署学校一段时期的保密工作;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如遇工作需要,保密委员会主任可随时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 本条例由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