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文和院部处文件发文流程
1、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起草文件并提交校级发文系统,然后提请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之后提请相应主管校领导审批;
3、 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之后提请学校办公室进行核稿并提出拟办意见;
4、 根据学校办公室提出的拟办意见进行编号制版;
5、 编号制版结束之后进行发布,校级发文系统发文流程至此结束。
6、 对编号制版完成的文稿进行打印,校级文件加盖燕山大学公章并归档,院部处文件直接交付相应部门即可;
7、 在校级文件系统对编号制版完成的文件进行发布,至此发文流程全部结束。
上行文发文流程
1、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起草文件并提交校级发文系统,然后提请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之后提请相应主管校领导审批;
3、 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之后提请学校办公室进行核稿并提出拟办意见;
4、 学校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通过之后提请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
5、 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之后提请校长进行审核签发;
6、 校长签发完成后进行编号制版;
7、 对编号制版完成的文稿进行打印,加盖燕山大学公章并归档,至此上行文发文流程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