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中国工会章程》,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于2015年1月15日召开燕山大学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八届三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工会工作报告;
3、审议学校财务报告;
4、审议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5、“燕大精神”凝练和校歌修订情况说明;
6、学校党委书记讲话。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张景超同志为组长,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参加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
中共燕山大学委员会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