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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0-10-07     
    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主要有两方面的要求:

    (1)做好定密工作。一是依据《保密范围》,分清密与非密界限。对不应公开的涉密信息,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二是规范定密程序。由承办人员依照有关《保密范围》,提出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交由单位定密责任人审查。三是在定密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四是对定密情况进行登记。

    (2)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一是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公开是一种组织行为,必须有制度保障。要明确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政务信息应当公开,同时要规定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审查的方法、步骤,以便执行。二是建立自审与送审制度。对上网的信息事先要进行审查,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并明确上网人员和定密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建立泄密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种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进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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