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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案例学保密――形形色色的考试泄密案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1-11-24     
    2002年10月16日,《京华时报》某版头条报道:“13日中午12点17分,一条帖子在CSDN网站上贴出,帖子主题是‘高程(高级程序员)下午题目,请高手作答’。13日正是全国高级程序员资格考试日参加完当天下午2点到4点半笔试的全国考生万万没有想到,帖子中有关题目与下午笔试中的题完全一样。‘连一个字都不差!’一名参加过当天考试的考生这样向记者形容。”无疑这是一起试题泄露事件,虽然此题只有5分,但仍有不少网友用“不公平”来评价此事。专家说,近年来此类事件呈增长趋势。

    随着我国统一考试名目种类的不断增加,考试泄露问题日益严重。从有关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考试中命题、印刷、运送、保管环节最易出现问题。

命题人出复习题岂能不泄密

    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考生在选择培训或复习资料的时候会问:“是出题老师讲课吗?是出题老师编写的习题集吗?”为什么会形成这种心理趋向,原因就在于当前很多命题老师既出书又讲课,可谓“名利双收”,而泄密也就在所难免了。

    据《检察日报》报道,已73岁的某国家重点大学退休副教授李国梁,于2001年6月到8月,在受国家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聘请担任某一科目全国资格考试命题组组长期间,利用其参加并负责该项考试命题、征题、初审、终审工作的便利条件,违反保密协议,擅自抄录属于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专业知识与实务考试试题(含备用题),于同年8月至10月先后在上海、浙江、北京、辽宁、吉林等地的辅导班上将所抄录的试题进行详尽讲解,使试题在考前被大规模泄露,致使2001年该项资格考试的分数线难以划定,合格证书无法发放,严重影响了资格考试的评定工作。

    北京东城区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副处长史向明说,李在受聘时,曾与人事考试中心签订了一个保密协议。但由于这个保密协议规定得比较抽象,实际操作性并不强,尤其是对命题老师的保密责任制约力不是很强,这也是后来李能够在辅导班中大肆泄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2002年9月27日,北京东城区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将此案起诉至东城区法院。东城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国梁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情节严重。2002年11月11日,东城区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与李案如出一辙,近日查处的《信号与系统》课程高等自学考试试题泄密案也是一位资深教授所为。

     2001年6月初,上海市保密局与全国考试办都接到参加《信号与系统》高等自学考试的上海某考生的举报:《信号与系统》课程开考之前,凡参加辅导班的学员,都能购买到由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编写的《〈信号与系统〉综合复习题》,并被告知,只要掌握了其中的题目,保证通过《信号与系统》课程的考试。4月22日的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基本上出自其中。

    据调查,《〈信号与系统〉综合复习题》一书中13道题与试题完全一致,占36%;19道题与试题基本一致,占53%;3道题与试题相似,占8%。

    《〈信号与系统〉综合复习题》系“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人员沈某要求北京科技大学退休教授张某等编写的。张于2001年以专家身份被国家考试中心聘为自学考试《信号与系统》课程命题人,2001年2月张向沈提供了一份10页左右的复习题草稿。

    2002年11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且今后不准张参加任何考试的命题工作。

印制员偷传试题酿大错

    试卷印制过程中也容易发生泄密。严格印制单位的资格管理,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是抑制考卷印制泄密的好方法。去年某省某地的高考试题泄露案,试题就是由负责印制的人员泄露的。

    1995年春节,国营无锡某印刷厂胶印工人季平和丈夫去无锡县石塘湾镇张皋庄村丈夫的姐姐家玩。其姐夫张某因女儿参加应届中考,向季平提出:“设法弄一套试卷”。

    6月5日,季平进点印刷。6月8日下午,季平看到同事王平正在印语文试卷,便向王平索要1份。王平遂从自己承印的试卷中抽出1份藏于裤袋内,在宿舍门口交给季平。季平考虑到外甥女主要是数学成绩不好,又向王平索要数学试卷。11日,季平通过王平得到了1份数学试卷。

    12日上午,季平乘无人之机将试卷从窗口传递给等在外面的厂销售科副科长芮长森。芮拿了试卷并复印后,先后交给长街派出所民警罗某、其战友杨某、哥哥芮永森及季平的姐姐。

    试卷在几人手中经过多次传递。其间,石塘湾中学初三5班的班主任、物理老师王某和数学老师陶某得到了试题。13日中午,王某将考试作文题“我的一次成功”布置给初三5班全体学生,并请初三6班班主任、语文老师姚某帮助辅导。其后,姚在自己的班上布置了作文题目“我笑了”,并有意朝“我的第一次成功”上引导。陶某也在辅导课上挑了4道难题帮2个班的学生复习。

    14日中午,芮长森又从季平处得到了整套英语试卷。晚上,其兄芮永森即将试卷交到某考生手中。

押送人斗胆开卷谋私利

    从以往的经验出发,试卷的运送环节比之其他三个环节问题较少,但同样不能掉以轻心。

    1996年10月11日上午,广东省某市华侨管理区人事局干部林志,擅自让该区尖山派出所民警高木伍和该区财政局职工高金城陪同,到人事局领押该区1996年全省统一招干考试试卷后,不按规定及时将试卷交给该区保密员,而以考试要购买白纸为由,于当天中午12时许,叫高木伍开车载其到惠来县葵潭镇,入住该镇华侨旅社310号房。在房间内,林志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及胶水等,私自拆开试卷保密袋,取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公安专业”试卷各1份,在该镇“乐文印刷服务部”复印8套。

    下午,林志回到华侨管理区后,将试卷复印件交给参加此次考试的3名考生,分别获取人民币4万、4万、6万。

    下午5时许,林志才将试卷交给该区保密员王某保管。

1997年7月18日,林志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保密员监守自盗法难容

     当前,试卷在保管环节泄露的情况同样严重,特别是监守自盗的案件尤其突出。作为试卷的保管者,除了需要严于自律外,更需要制度有力的约束。

    2001年6月19日,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将6科中考试题送莫村中学交给莫村教育办的干部梁某和莫村中学保密员冼某保管看守。当晚,梁趁冼吃饭之机,用保管的钥匙打开铁皮箱其中的一把锁(铁皮箱锁双锁,另一锁的钥匙由该校校长董某保管)后,又用一把类似董某保存钥匙的旧钥匙把另一锁打开,盗出试题,抄下3道问答题后封存锁好,趁吃饭之机,用电话通知复习题推销商季某(在逃),季又将试题泄露给肇庆市所属的高要市回龙、蛟塘两中学,后扩散到端州区第五中学。

    6月20日下午,中考政史科考试结束后,肇庆中学考生向学校举报,第五中学的考生在上午考完语文后发了一份重点复习题,题目与下午政史科试题中的3道题目类似。经立案侦察,很快将事实查明。6月23日,端州区考点、高要市回龙、蛟塘镇考点共4144名考生参加了重考。

    6月29日,肇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开除梁党籍和公职。9月7日,德庆县法院宣判,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梁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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