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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科研泄密警示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6-04-13     

高等学校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承担了大量涉密科研任务。但由于高校具有学术氛围宽松、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使涉密科研任务的管理存在一定难度,科研泄密事件屡有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高校科研泄密频发

以泄密主体来划分,高校科研泄密主要分为以下4类:

一是由于教师保密意识淡薄引发科研泄密。教师是从事高校涉密科研工作的主力军,他们参与了大量涉密论文撰写、涉密项目研究、涉密实验调试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实际工作中,确有部分高校教师保密意识不强,工作上出现差错,造成涉密科研成果的泄露。

乐某系某大学一个重点实验室的副教授,其参与了另一所高校承接的机密级国家安全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是其中一个子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协议书时,乐某违规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将机密级课题协议书发送到合作单位,被有关部门截获。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乐某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3年内承担涉密项目的资格,并责令其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崔某也作出了书面检查。

二是由于参与涉密科研项目的在校学生缺乏保密常识引发泄密。当前,部分在校学生学习期间就会参与或接触一些涉密科研项目,但由于这些学生在校时间短,且主要精力是学习专业知识,了解和掌握的保密常识不多,加之校方保密教育、保密管理不到位,工作中稍有差池就会造成泄密。

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国内某些知名数据库网站同时刊登了1篇内容敏感的论文。经鉴定,该论文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经查,论文作者为某大学研究生张某,其在帮助表弟齐某解决某涉密工程研发的技术难题时,擅自复制了该工程有关算法的部分资料,带回学校作进一步研究。后来,张某在撰写毕业论文时,经征求齐某同意,将上述算法作为写作素材,加工整理写入论文。答辩结束后,学校按照论文数据库共建协议,通过有关单位将论文刊载在这些数据库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由于在职学生不遵守保密规定引发科研泄密。在职学生通常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学生,又是职场工作人员。相比高校教师或全日制学生,在职学生参与的科研活动较少。但是,一些在职学生不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将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随意带入学校科研活动中,导致泄密。

某法学网站被发现刊登1篇内容敏感的论文,经有关部门鉴定,该论文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经查,论文作者为某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赵某,其同时是某省政法机关的科长。赵某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时,利用工作之便,未经领导审批,擅自引用了有关涉密文件的内容。论文初稿完成后,赵某将论文提交导师杨某审阅,但未说明里面引用了涉密文件。杨某提议将该论文向有关学术期刊投稿,双方商定共署两人名字。随后,杨某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将文章投给某法学网站及4家学术期刊,被网站录用并刊登,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赵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杨某进行通报批评。

四是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监管不严引发科研泄密。行政管理人员一般不直接参与涉密科研活动,但他们在处理学校各项行政事务时,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国家秘密信息。如果行政管理人员没有尽到审慎保密义务,将涉密科研材料当作非密材料处理,就会带来泄密的风险。

某大学50周年校庆时,校网站刊登1幅秘密级军事飞行器的照片。经查,该大学某飞行器研究所研究人员在做静力试验时,拍摄了包括涉密照片在内的有关资料照片,作为该所学科建设成果上报给校党委,正逢该校筹划50周年校庆展览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网站负责人宋某根据部长于某的要求,安排一名学生从学校资料库中选取一些科研成果照片发布到学校50周年校庆网站上。这名学生将上述军事飞行器照片作为学校的科研成果之一发布到网站上,造成泄密。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给予宋某警告处分,对于某进行严肃批评。

高校涉密科研仍存“保密纰漏”

一颗螺丝钉的松动,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事故;一个保密管理环节的纰漏,也会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我们应当汲取上述科研泄密事件的教训,仔细查找高校涉密科研保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消弭隐患。

涉密科研人员的认识存在“盲区”。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存在重科研、轻管理的情况,过多关注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和取得的成果,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受此影响,部分高校师生对科研保密工作的认识也存在一些误区:有的认为自己从事的主业是科研工作,与保密没有关系;有的认为学术研究应当自由,压根就不该保密;有的认为我国科技水平落后,没有保密的必要。总而言之,一些高校的涉密科研人员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警觉。  

涉密科研工作的管理存在“缺位”。当下,虽然不少高校都已经成立了保密委员会,并制定出台了有关科研保密管理的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范没有得到真正的执行,制度与实际工作没有很好地融合。一方面,大部分高校制定的科研保密管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实践中难以很好地运用;另一方面,高校保密管理人员多为兼职,缺乏基本的保密业务知识,对有关涉密科研任务的保密管理不知道如何下手。

涉密科研定密存在“短板”。由于从事科研工作的高校师生及专兼职保密干部大多未接受过深入的保密知识培训,对国家秘密及其保密期限的界定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导致科研工作中产生的涉密科研材料不定密、乱定密现象普遍存在。仅以论文发表为例,不涉及国家秘密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论文是可以发表的,但涉密科研论文在公开前需经保密审查和脱密处理,如果科研人员没有按规定对所撰写的涉密论文进行定密,没有尽到警示义务,保密审查和脱密处理就容易被忽略,论文就有可能直接在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公开发表,造成泄密,后果严重。

守住“象牙塔”中的秘密

为解决高校涉密科研保密管理中的认识“盲区”、管理“缺位”和定密“短板”问题,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深化校园保密宣教。做好高校涉密科研保密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在校人员的保密教育。学校可以通过校园网、广播、授课、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对相关保密管理规定和保密基础知识进行讲解,对科研泄密事件进行通报,对保密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强化高校师生的保密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保密氛围,提高整个高校保密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科研保密管理。强化高校涉密科研保密管理工作,重点要抓好对涉密科研成果的管控。对于参与涉密科研任务的高校师生而言,他们在进行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发表论文等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管理要求。如发表涉密论文时,应当按程序报学校相关机构进行保密审查,该脱密的做脱密处理;处理后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则应继续按国家秘密管理,不能公开发表。此外,高校还应着重做好对参与涉密科研任务师生的保密监管,及时组织他们签订保密承诺书,使其了解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规范科研定密工作。预防高校科研泄密事件的发生,首先要推进高校的规范定密工作。针对这一薄弱环节,要重点加强对承担涉密科研任务的师生及专兼职保密干部的专项培训,使他们熟悉定密基本流程,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并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对科研材料是否涉密进行准确地判别,确定好涉密科研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从源头上把好关,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作者:姚斌摘自《中国保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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