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需采取的保密管理措施:在职权范围内,对涉密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重大涉密会议、活动,需派驻保密工作人员参与全过程管理。会前应加强办公设备和场所保密技术检查和防护,对会议驻地采取保密管理措施。会议期间应做好会场保密保障和会场外可疑无线信号监测,跟踪会议文件资料发放情况,对会议驻地进行保密巡查。会后应督促做好文件资料的清退、回收、销毁和保密设备回收等工作。
主办单位需采取的保密管理措施:1. 严格审查参加人员。应根据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审核其资格,登记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并保存相关材料。2. 严格涉密载体管理。对涉密会议、活动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涉密载体,在制作、分发、存放、回收、销毁等环节落实保密管理措施。3. 严格场所设备检查。涉密会议、活动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使用的扩音、录音等电子设备、设施应经安全保密检查检测,携带、使用录音、录像设备应经主办单位批准。不得使用无线设备或装置,不得使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电视电话会议系统。4. 严格保密要求。对参加人员(含列席人员以及工作、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其妥善管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涉密载体,不得擅自记录、录音、摄像、拍照和摘抄,不得擅自复印涉密文件资料等。5. 严格新闻报道审查。接受采访或进行公开报道应当经过批准。
(摘自《中国保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