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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5-01-25     

燕大党字〔20154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师生,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切实提高议事决策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学校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基层的主要方式

1、坚持联系部门、学院制度。校领导要经常与分管部门进行工作交流,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每年深入到每个分管部门指导工作原则上不少于4次,每年与分管部门处级干部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每位校领导定点联系1-2个学院,每学期深入到每个联系学院调查研究、工作交流和参加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

2、坚持联系专家学者、青年教师、辅导员、离退休老同志和困难教职工制度。校领导要联系5-6名专家学者、青年教师和2名辅导员,每年与他们谈心交流、沟通思想、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学校主要负责人每学期向离退休老同志通报学校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校领导每年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困难教职工不少于1次。(由组织部、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工会安排)

3、坚持联系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校领导每年通过走访、座谈、谈心等方式,与校内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基层组织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不少于2次,与党外人士广交朋友,倾听党外意见。(由统战部安排)

4、坚持联系学生制度。校领导要定点联系1个学生党支部或学生班级,联系5名学生,每年至少参加1次学生党支部或学生班级活动,与联系学生谈心交流不少于2次。利用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重要节假日,校领导每年要走访学生宿舍和食堂不少于2次。(由组织部、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安排)

5、坚持听课制度。校领导要带头深入教学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倾听师生意见,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8学时,其他分管业务工作校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4学时。(由教务处安排)

6、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校领导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次数累计不少于支部组织生活总次数的 2/3。(由组织部安排)

7、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保证每周三下午(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学校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师生员工来访,听取意见,协调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由信访办公室安排)

8、坚持“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制度。校领导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信箱管理部门要健全工作程序,及时筛查、整理来信,并按照校领导分工做好呈报、督办和反馈工作,提高来信处理效率。(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安排)

二、调查研究的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上级部门和学校的重要决定、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与学校中心工作相关的问题,以及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师生员工对学校计划出台的决策、制度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及中层单位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学校和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4、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以及关系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相关政策;

5、上级部门交办的调查研究任务以及其他需要调查研究的内容。

三、相关要求

1、校领导每年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或分管重要工作至少承担一项重大专题调研任务,重大专题调研题目由学校党委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每年年初拟定。校领导应深入部门、学院和师生中开展调查研究,每个调研专题都要形成调研报告,印送全体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参阅,重要调研成果提交校领导班子暑期务虚会讨论。(由党委办公室安排)

2、加强对校领导每周工作活动的调度和统筹,每周五上午前,校领导将下周拟开展的工作活动安排告知联系秘书,由校长办公室汇总、统筹形成校领导活动及工作安排周调度表,防止发生“撞车”现象。(由校长办公室安排)

3、校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秩序,不要求基层班子领导集体参加,不听取一般性的工作汇报,提倡深入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与师生员工小范围座谈交流。

4、校领导要将调研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给予解决,不在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向其他主管校领导或相关部门反馈,并积极协助解决。对一些事关学校长远发展的问题,可以通过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领导班子务虚会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相应的工作思路或工作设想。

四、其他

1、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密切联系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参照此制度,由组织部门组织实施。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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