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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5-01-25     

燕大党字〔20154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实现学校信息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上级管理部门和主要领导全面了解学校办学情况的畅通渠道;为学校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参考;沟通学校与二级单位的信息联系,促进相互交流和信息共享。

第三条 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是对学校办学实践中具有政策性、综合性、倾向性、动态性等特征的客观情况的真实反映。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服务、国际合作、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第四条 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各单位应提高对于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加强对于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信息工作主管领导;

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

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报送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

以上各部门负责人岗位变动后,接任干部自然成为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再另行通知。

第六条 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校信息报送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信息报送协调会议。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工作要点,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工作重点,制定学校信息报送计划;对实际工作中的信息热点、重点、敏感点进行研判,及时调整信息报送重点,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对于研究性、专业性重要信息报送进行严格分析把关,确保信息报送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第七条 信息报送办公室作为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归口负责学校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按照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部署学校各阶段信息报送工作任务;做好各单位上报信息的整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储等日常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学校重要信息,努力扩大学校影响;为学校领导把握学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参考;沟通与各单位的信息联系,促进相互联系和信息共享;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的约稿信息;做好学校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加强对信息员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条 各单位由一名领导主管信息报送工作,至少确定一名文字总结提炼能力较强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信息员,具体负责单位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作为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做好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提炼和上报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信息调研,并报送调研报告或有深度的调研信息;配合信息报送办公室开展信息调研等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报送办公室约稿信息。

第九条各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及时地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价值的信息;搜集整理信息时,要确保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时效性、系统性。  

第三章  信息报送的范围与内容

第十条 信息报送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新闻动态类信息、思想动态类信息、经验做法类信息、突发事件类信息、综合调研类信息和约稿类信息几个方面。

1新闻动态类信息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兄弟院校领导到学校考察、调研、访问、讲学等情况;对中央、省委、省政府、教育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学校党政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领导重要出访、出席重要会议或外事活动情况;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办学,进行重大资金捐赠情况;在国内外引起轰动或创造巨大价值的重大科技发明和研究成果情况;各单位承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师生获得重大国际国内荣誉和奖励情况;各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事项情况;各单位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团学工作、管理工作等方面的重要工作情况;师生见义勇为等英雄模范事迹;校级领导、知名专家、学者、驻校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知名人士的事件情况;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2思想动态类信息包括:学校师生对党和国家的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决定、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及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反映情况;师生员工定期的思想动态分析和一个时期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分析;师生对于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反映;思想文化领域和社会思潮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

(3)经验做法类信息包括:学校推进各项事业重大改革、实施重大教育工程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团学工作、管理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建设、重要外事工作及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和特色经验等。

(4)突发事件类信息包括:学校突然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学生非正常死亡、非正常上访、非法串联、刑事案件、涉密信息泄露、重大事故等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网络信息安全方面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突发性公共紧急事件情况。

(5)综合调研类信息包括:对与全局工作关系密切和急待解决并具有典型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信息调研的材料;就领导关注和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材料;专家学者对国家重大战略问题和学校创新发展的分析研究报告和对社会改革与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对教育发展各个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分析的成果,以及从中总结出的具有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等。

(6)约稿类信息是指上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领导为了解和掌握学校某些方面情况而下达的具体信息报送要求,相关部门应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完成信息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第四章 信息报送的程序与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报送的程序。

(1)各单位信息员将搜集信息经过整理、加工,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送电子版至信息报送办公室邮箱:dangban@ysu.edu.cn。凡上报的信息一律视为已经上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重大信息报送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相关领导和个人应增强保密意识,加强对于涉密信息的保密管理。凡涉密信息需专人专送,严禁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传递,以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3)为提升工作效率,避免重复报送信息,各单位报送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的新闻动态类信息由信息工作办公室筛选、整理、上报。

(4)学校信息报送办公室及时对各单位上报信息进行筛选、组稿、编辑,形成《燕大信息》呈主管领导审稿签发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和有影响的信息刊物报送。

第十二条 信息报送工作要注意时效性。一般新闻事件类信息要求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完成信息报送;突发事件类信息要求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方式完成信息报送,在事件发生1个小时内完成文字材料的报送工作。

第十三条 信息报送要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俱全。突发事件类信息要说明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造成的后果,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工作开展情况等;涉密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安全。同时,报送信息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以便于对信息内容的修改和完善。

第十四条 单位上报信息必须以推动工作、客观真实、言简意赅、力求创新为原则。凡与学校政策、工作思路相悖,言之无物、时效性差的信息一律作为废稿处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对于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增强对于重要信息的敏感性,不断提高信息发掘能力和稿件写作水平,确保重点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第十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档案,将归口管理的上报信息进行存档保管。

第五章 信息报送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学校对信息工作实行积分制量化考核,信息报送办公室每年度负责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质量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定期进行通报。统计指标和条件如下:

(1)各单位上报一条信息记2分。

(2)报送信息被《燕大信息》采用并上报的,综合调研类信息记5分,其他类信息记2分。

(3)报送信息被省教育厅或《高校信息参考》单篇采用的,综合调研类信息记10分,其他类信息记5分;部分采用的综合调研类信息记5分,其他类信息记2.5分;上报信息被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信息媒介采用的,在上述记分基础上翻倍。同一上报信息被不同载体采用的,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报送信息被校领导做出批示的,每条5分,被省教育厅领导作出批示的,每条10分,被国家和省领导批示的,每条20分。

(5)上报信息错字、漏字3处以上扣1分。

(6)报送虚假信息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扣5分。

第十八条 信息报送办公室每年度对信息报送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九条对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错报信息的单位,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信息报送工作的保障条件

第二十条 信息报送工作是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之一,学校将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的参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信息报送办公室定期举办信息员培训,提升信息工作队伍信息处理方法和信息写作能力,确保信息队伍保质、敏感、高效。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工作条件、信息采集设备配备、信息员自身成长等方面提供帮助。

第七章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燕山大学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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